周五上午十点,台北地方法院第一法庭内座无虚席。发布页LtXsfB点¢○㎡发布页LtXsfB点¢○㎡ } 庄严肃穆的法庭内,旁听席挤满了各家媒体记者与好奇的实习律师。 冷气送出稳定的凉意,空气中却依然残留着决战落幕后的紧绷感。 审判长席位上,法官江彦廷整肃法袍,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,手握法槌,声音沉稳洪亮地宣读主文:【台北地方法院一一三年度金重大字第零四二号,判决主文如下:被告赵启宏犯证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特别背信罪,处有期徒刑十二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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